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奖励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详见《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三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学生进行注册须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在校证明),经过作者网上成果申报、学校审核后提交、报送纸质成果资料等环节完成申报工作。(所有成果作者都需完成系统注册,已注册过该系统的作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2.网上注册及系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6日。
六、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系统导出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按匿名的方式打印)。
2.专著及调研报告类原件三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论文类需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一式三份(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并提供一本期刊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三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
论文类及调研报告类按《申报表》、论文或调研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专著类《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装订,一式三份。如材料太厚可分册装订。
匿名处理要求: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再将复印件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8日上午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社科处(交流中心D504室)。
七、其他事项
1.成果作者上传的证明材料以材料内容命名。
2.合作成果须填写所有作者姓名。
3.成果完成时间以版权页时间为准,著作的出版时间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必须在受理范围),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调研报告的完成时间为依托项目结项时间,完成人与结项证书上的一致。
4.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提供DOI查询证明(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和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证明)。
5.学术译著须附原著一本,外文类专著需附中文翻译摘要,外文类论文需附中文翻译全文。
6.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为彩色扫描件。
7.申报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原件须一并报送,以备审核。
8.附件材料需制作目录,并制作彩色插页。
9.所有评奖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10.非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奖,需得到第一作者的授权书。
11.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胶装。
八、联系方式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利平 张军
联系电话:029-85431210 029-85361338
2.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马 洁 白金凤
联系电话:029-87082961
附件: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分类代码表
3.成果作者使用手册
4.第一作者授权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