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05] 81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应具备的条件
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楷模;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向教育部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中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不超过1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请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并于2015年11月2日上午12:00前将《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简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2)。
联系人:谷申杰
电 话: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