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繁荣计划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教育部社科司近期组织召开繁荣计划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工作调度会,根据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经费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需根据研究计划,依据预算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原则上往年结余经费11月底前执行率达70%以上,2023年拨付经费11月底前执行率达50%以上。
二、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发〔2022〕160号)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题后应尽快完成结余经费执行,结题三年后仍有结余的,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登录财务综合平台查询项目收支情况,已发生的业务尽快报销,严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严禁铺张浪费和突击花钱。
3.对于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教育部将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经费额度,停拨或缓拨下一年度经费。
附件:
1.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2.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4个制度的通知(校财发〔2022〕160号)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