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有关通知和要求,依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项目
参加2026年度中检项目的负责人(附件1)需于9月24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无需邮寄纸质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9月24日前在线发起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二、清理项目
参加2026年度清理项目的负责人(附件2)需于12月21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结项申请手续,审核通过后需邮寄结项材料纸质件1份。
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及时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2021年立项的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逾期项目
202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属逾期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项目负责人(附件3)需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延期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审核通过后需邮寄结项材料纸质件1份。
四、材料报送
申请免予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通讯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请书》等按时完成中检或结项工作。
联系人:魏月媛
电 话:8708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