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杨凌示范区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管理,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近期将开展2018年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经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批准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书的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往年立项未结题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采用通讯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将书面验收材料分别送3位同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审核,判断其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是否完成、资助经费使用是否合理。3位验收专家分别出具签字的验收意见,装订在验收证书中报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后形成最终验收结论。
三、验收有关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验收申请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4)项目技术总结报告;(5)成果有关的证明资料(专利、检测报告、论文、专著等)。
验收申请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胶装,不必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不接收拉杆装订的材料。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word版本)。
2.验收证书(附件3)
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证书有关信息,打印并将3位验收专家出具的验收意见及专家名单按照顺序装订。
验收证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二)对没有按期申请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终止合同、停止资助,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是否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的决定。
(三)所有验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0年6月17日前报送至科研院相关业务处室。
(四)联系方式
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刘 青 87065753
校科研院
许文哲 87080002 xwz@nwsuaf.edu.cn(自然科学D503室)
马 洁 87082961 shekechu@nwsuaf.edu.cn(软科学D504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