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9月9日下午18:00前在国家自然科学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提交电子版,我校科研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计划书纸质版(A3套印),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保证纸质版与系统电子版一致)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交流中心D502)。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和报送电子与纸质计划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联系人:谷申杰 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