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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转发如下,请通知科教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谷申杰     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2015年11月10日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达成的加强和推进生物多样性领域双边合作的共识,双方将于2016年共同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在该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活动,从基因、种系、生态系统等广泛的研究视角对地球生物多样性的描述和功能方面开展综合研究,以期加深对不断变化环境下生物多样性关键方面的综合理解,并探索生物多样性研究的一些未知领域,填补人类对生物多样性认识可能存在的空白。

  申请人可开展的研究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生物多样性的三个维度(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在诸多领域所起的综合作用,如:环境阀值和交替稳定状态下的食物网和群落稳定性,或生态系统复原能力、可持续性、生产力;生物和非生物变化之间的反馈;共生关系的维持;对新性状的自然选择产生的遗传或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包括气候变化)对人为干扰的响应;碳、氮、和其他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进化速率等。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该项目旨在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整合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三个维度对生物多样性开展综合研究(Genetic, phylogenetic, and functional dimensions of biodiversity),发现三个维度之间的互动与反馈。研究内容必须综合前述三个维度,仅涉及上述一个或两个维度的研究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项目鼓励通过实证、实验、理论、建模等原创性研究方法,同时对生物多样性开展多维度研究,以认识不同维度在关键生态和进化过程中所起的综合作用。研究工作可适当考虑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某个或若干背景因素(如气候变化、过度开采自然资源、土地使用、水体改道、沿海开发、化肥使用及有意或无意的物种运动等)。

  具体领域可参考NSF英文指南(NSF项目征集指南链接:http://www.nsf.gov/pubs/2015/nsf15611/nsf15611.htm)

  (二)申请代码:C03。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 [C03] 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约2项。

  (四)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最多不超过20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项目执行期:5年(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二)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三)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美方合作者应按照NSF的要求同时向NSF提交申请(NSF项目征集指南链接:http://www.nsf.gov/pubs/2015/nsf15611/nsf15611.htm)。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项目名称: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请使用“Dimensions 合作研究项目:*****”的格式(注:*****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双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

  4、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提交中文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 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 美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确认函。

  5、电子版中文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处登录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至我委。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本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行政楼101房间,邮编100085),我委国际合作局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五、申报截止时间:中方:ISIS系统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年3月14日至3月21日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美方申报截止时间为美国当地时间2016年3月17日17:00(NSF项目征集指南链接:http://www.nsf.gov/pubs/2015/nsf15611/nsf15611.htm)。

  注意:在准备申请材料或执行项目过程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及依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科技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1998]36号),以及科技部发布的《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社[2013]615号)中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国际合作局

  联系人:申洁  刘秀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合作局美大处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62327017,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shenjie@nsfc.gov.cn, liuxp@nsfc.gov.cn

  (二)生命科学部

  联系人:于振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生命科学部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62327197

  传 真:010-62326916

  电 邮:yuzl@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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