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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5〕组字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过陕西青年科技奖。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按照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上报陕西省科协,根据相关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8名候选人。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5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院D502办公室。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提交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分别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5份)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3)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4)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联 系 人:许文哲  谷申杰

      电    话:87080002      电子信箱:xwz@nwsuaf.edu.cn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3: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一届)

      附件4: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20



  附件4: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一届).doc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doc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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