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5〕组字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过陕西青年科技奖。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按照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上报陕西省科协,根据相关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8名候选人。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5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院D502办公室。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提交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分别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5份):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3)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4)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联 系 人:许文哲 谷申杰
电 话:87080002 电子信箱:xwz@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