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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繁荣计划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经费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需按照研究计划,依据预算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原则上往年结余经费11月底前执行率达90%以上,2026年拨付经费11月底前执行率达70%以上。

二、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校财发〔2022〕160号)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题后应尽快完成结余经费执行,结题三年后仍有结余的,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登录财务综合平台查询项目收支情况,已发生的业务尽快报销,严格执行预算,严守规章制度,严禁铺张浪费和突击花钱。

3.对于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教育部将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经费额度,停拨或缓拨下一年度经费。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