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 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拟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开展相关问题研究,设立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研究范围参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和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选题,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
三、资助方式
项目执行期10个月(2023年1月-10月),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确定具体金额。
四、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至少符合下列要求的一项:
1.项目执行期内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项目执行期内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
3.以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研究成果,包括出版专著,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1篇及以上。
学校将择优对符合研究成果要求的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员有研究基础的科教人员积极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择优推荐。
2.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
3.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科研院(交流中心D504),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魏月媛 白金凤
联系电话:87082961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申请书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