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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科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1-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0年度津贴核拨发放的通知》【办人发〔20113号】文件精神,2010年科研津贴按《关于2009年度津贴核拨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办人发〔20102号】中核拨发放办法执行。2010年科研津贴支出渠道为学校核拨50%,个人结题的课题结余经费列支50%。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研津贴发放清单已发放给各单位,请各单位尽快做好科研津贴的核实工作,于113将核实结果返回科研处。

  2、对于以下三种情况不再核拨科研经费津贴:专职管理人员,外拨经费,学校未提取管理费的项目。

  3、自筹科研津贴部分必须从本人已结题还有结余的项目中列支,学院要将自筹科研津贴按附件格式进行汇总,“2010年自筹科研津贴汇总表科研处、人事处各一份。

  4、各单位要做好科研津贴的审核工作,并于113“2010年自筹科研津贴汇总表一式3份,交到科研处D504室(附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

 

  点击下载附件 2010年自筹科研津贴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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