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天干物燥,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增多,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确保科学研究人员人身安全,为科研实验室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学校决定近期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彻底的全面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安全、病原微生物、转基因安全、机械与压力容器类安全、实验室消防设施与安全通道、实验室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学习等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各单位自查,2017年12月11-15日。
学校检查, 2017年12月18-22日。
检查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安全进行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系、所、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科研、安全的领导与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安排部署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对所属科研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围绕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安全责任人以及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培训教育等的落实情况,排除各种隐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品的使用情况,制订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各单位、导师应对学生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实验前要讲清实验特点、操作程序、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实验中要加强指导监督并严格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预案,并适时、适度进行演练。
3.重点开展各类科研实验室安全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科研实验室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特别是对电线电路等基础设施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杜绝安全隐患。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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