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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工程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9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科技部基础司和陕西省科技厅通知,国家将开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为做好我校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与重点

本次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的评估方式,重点为工程化研发方向与条件、工程化研发任务与成果、行业影响与贡献、运营管理能力等内容。

二、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分领域开展评估,分组组建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审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材料,听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报告,按照评估指标打分,形成中心评估初步意见。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底前为材料准备与审查阶段:

10月20前,各单位、工程中心按照要求完成5年运行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科研院;

10月21-25日,科研院对各工程中心5年运行工作总结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10月26,学校对各工程中心5年运行工作总结审核签署意见并报送陕西省科技厅;

10月27,陕西省科技厅对各工程中心5年运行工作总结进行查验审核并盖章;

10月30前,学校将省科技厅审验后的5年年运行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2016年11-12月为专家会议评议阶段:

各工程中心认真准备5年工作总结汇报PPT,并按要求做好汇报。

2017年1-3月为评估意见反馈及处理阶段:

专家组对各工程中心评估初步意见进行反馈,各工程中心对初步意见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最后形成各工程中心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类。

四、几点要求

1.请各中心依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科技部有关文件,准确把握、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说明,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工程中心负责人,按照科技部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总结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自评价表》,争取评估获得好成绩。

2.由于材料准备与审查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各环节按时进行,请各单位和工程中心制定评估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材料按点完成、按时报送。

3.在评估材料准备时,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科研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科技部将取消评估资格。

4.请各工程中心尽快对所在技术领域及分组合适与否予以书面确认,于2016年10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工程中心主任签字的《参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分组确认表》送达科研院,以便及时上传科技部评估中心。

联系人:王波 董伟

联系电话:87081379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参加第五次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2.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3.科技部基础司关于开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

4.科技部评估中心关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

5.科技部评估中心关于填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材料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10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5:关于填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材料的通知(国科工评函字〔2016〕02号).rar
  附件4:科技部评估中心关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3:科技部基础司关于开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参加第五次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doc

网络编辑:ya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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