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我校单价4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较低,未达标准机时800小时/年/台(套)的仪器设备共有62台件(数据来源:201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统计表)。根据教育部要求,需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就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
根据教育部反馈,我校共有62台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未达标,其中:农学院(10台),水保所(9台),食品学院(8台),理学院(6台),旱作实验室(6台),林学院(4台),生命学院(4台),资环学院(4台),动医学院(3台),葡萄酒学院(2台),信息学院(2台),机电学院(2台),园艺学院(1台),动科学院(1台)。
使用机时未达标仪器设备详细信息详见附件(未达标贵重仪器设备列表)。
二、工作要求
贵重仪器设备上报使用机时未达标,涉及仪器设备利用率低、设备使用状态不正常、或数据填报不规范等方面原因。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认真梳理分析使用机时未达标设备,形成各单位整改报告。报告中需明确每台设备未达标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与下一步工作方案。请于8月29日将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整改报告递交科研院(国际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
三、 相关问题
有关单位在填报大型仪器设备相关信息报表时,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准确填写有效机时。有效机时应包含: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从而保证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校内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调剂,对于大型仪器设备长期使用率较低的单位,学校将对其后续资源配置与经费划拨进行调整。
联系人:董伟 王波
联系电话:87081379
附件:未达标贵重仪器设备列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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