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可推荐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
  (一)单位推荐
  每个推荐单位一般可推荐1
名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候选人;可推荐1
名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可推荐1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候选人(或组织)。
  各单位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择优推荐本地区、本部门、本学科、本单位的优秀项目。
  (二)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名)省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 年(含)以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奖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3人可联名推荐1项(名)省科学技术奖,其中至少有1位推荐专家为在陕单位专家。联合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是在陕单位专家,责任专家牵头负责推荐、异议答复等相关事项。
    推荐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推荐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推荐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推荐;3名专家联合推荐时,与推荐项目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推荐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推荐项目完成人;推荐专家不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三)推荐等级
  今年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推荐、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推荐项目时,推荐单位(专家)应当严格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说明推荐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推荐项目正式提交后,项目推荐等级建议本年度不得变更。
  推荐项目等级建议分为 “仅推荐一等奖”、“推荐二等奖及以上”、“推荐三等奖及以上”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仅推荐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推荐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向省科技厅推荐前,推荐项目应在推荐单位、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情况(姓名、排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主要学术和技术创造性贡献)、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主要完成单位排序及贡献、完成单位合作关系说明、项目简介、主要论文专著目录和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客观评价、知情同意证明等信息。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社会公益类项目还应公示推广应用情况,基础研究类项目还应公示科学意义和价值。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推荐项目整体技术(论文论著)应当实施应用(公开发表)一年以上。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类项目应于2017
年4月13日前开始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5年4月13日),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论文专著应于2017年4月13日前公开发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四)推荐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6)。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六)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出现。
  (七)“基础研究类”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类”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八)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如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九)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推荐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一年(2017
年4
月13日后审批)之前不得推荐。
  (十)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推荐。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推荐书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推荐书打印生成,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应当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2
、推荐书附件是支持和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推荐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推荐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推荐书对应页面。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不要封皮。

3、由于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业务系统正在调整升级,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先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18年度模板)》(附件2,推荐书正式报送版格式以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发布的版本为准),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写工作,待网络系统升级完成后,再将相关内容填写或上传。系统将在3月20日前开通,具体时间请关注“陕西科技信息网”通知通告栏目。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系统导出的电子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应当一致(书面推荐书一般均带有水印)。
    2
、每个项目提交书面推荐书2
份(其中所有材料加盖红章的原件1份),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科普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3、正式报奖材料请所在学院以公函形式,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送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D504办公室),电子版推荐书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学院报奖项目公示材料电子版(附件5)发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指定邮箱。
     (二)请报奖项目负责人联系合作完成单位,在其单位内部公示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公示的项目将无资格申报省奖。
     (三)省奖应用证明格式请用省科技厅要求的统一模板(附件4)。
     (四)省奖推荐书初稿(含附件)内容,请对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2018年度)”(附件3)逐一核对,有问题请及时修改。修改后的推荐书请于2018年4月16日前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D504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再正式装订。
    (五)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18时,请各报奖项目务必于网络截止日期前填报完毕。
    (六)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联系,或直接向科技厅成果处咨询。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在“陕西科技信息网”查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人:

董 鸣(奖励业务)  029-87298893(兼传真)
  梁晓军(
奖励业务)  029-87294257
   马治海(成果登记)  029-81292855
  雷 霆(网络系统)  029-81776038  4006751236

(二)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联系人

张华海   王晓君   李文华      

电话:029-87082851

电子邮箱:chengguochu@nwafu.edu.cn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流程.doc
2.《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doc
3.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4.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应用证明(样表).doc

      5.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公示内容

6.成果登记流程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2月26



  附件6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doc

  附件5: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公示内容.doc

  附件4: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应用证明(样本).doc

  附件3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2: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附件1: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流程.doc

编辑:0
终审:0